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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位一体” 推进“四个全面”】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原创 马平 2020-08-11 09:43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治体系,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提高党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基础保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重中之重。

1.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宪法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因而宪法实施需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社会组织等都以宪法所规定的原则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将宪法作为最高的行为规范,都能成为宪法尊严忠实的践行者、捍卫者,使每个公民在享受宪法所赋予的权利时又积极参与宪法监督。

2.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

3.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

4.完善党内的法律法规体系

十九大以来,我们制定和修改了140多部中央法律法规,出台了一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批判性的、基础性的法律法规,基本解决了有章可循的问题,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使党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

1.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必须改革和完善自己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第一,由包揽一切向总揽全局转变。党的领导格局必须要实现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包揽一切、高度集权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转变,做到总揽而不包揽、协调而不代替。第二,由以党代政向党政分开转变。党政分开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之一,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为此,要严格按照“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权力运行机制,理清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和政府执行权之间的关系,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确保党委、人大、政府各自依照宪法和法律界定的权限划分各自的职能,协调一致地共同发挥作用。第三,由主要依政策执政向依法执政转变。这是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2.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

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如何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是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一方面,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绝不允许权力扩张和滥用;另一方面,法定职责必须为,否则就是不尽职、不作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各监督形式的作用,形成对权力监督制约的强大合力。要全过程、全方位地对权力运行实施多维监督,不断提高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实效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地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理由和借口逃避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对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3.积极推进党的法治化建设

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只有不断提高党自身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才能充分发挥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以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必须率先垂范,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作为依法治国的领导者、推动者,能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是依法治国总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为此,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循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带头维护宪法与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格依法办事,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加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

1.以树立法制观念为基点,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首先要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但党并不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我们党同其他政党、团体、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就要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领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正如《决定》所提出的,要“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中央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也是要树立法律和制度的权威。

2.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卜。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支持和保证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要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要实行“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责任认定规则,建立相应的论证责任制、评估责任制、领导责任制。要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力的制约和控制,明确决策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权力和责任,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应相对分离,各司其职。

3.以加强党风建设为要点,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这就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尽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心民心,决定政党、政权的兴衰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

(作者:马平 单位:淮安市委党校)

融媒体编辑 曹盈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治体系,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提高党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基础保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重中之重。

1.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宪法是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因而宪法实施需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社会组织等都以宪法所规定的原则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将宪法作为最高的行为规范,都能成为宪法尊严忠实的践行者、捍卫者,使每个公民在享受宪法所赋予的权利时又积极参与宪法监督。

2.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

3.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

4.完善党内的法律法规体系

十九大以来,我们制定和修改了140多部中央法律法规,出台了一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批判性的、基础性的法律法规,基本解决了有章可循的问题,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使党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

1.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必须改革和完善自己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第一,由包揽一切向总揽全局转变。党的领导格局必须要实现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包揽一切、高度集权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转变,做到总揽而不包揽、协调而不代替。第二,由以党代政向党政分开转变。党政分开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之一,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为此,要严格按照“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权力运行机制,理清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和政府执行权之间的关系,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确保党委、人大、政府各自依照宪法和法律界定的权限划分各自的职能,协调一致地共同发挥作用。第三,由主要依政策执政向依法执政转变。这是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2.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

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如何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是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一方面,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绝不允许权力扩张和滥用;另一方面,法定职责必须为,否则就是不尽职、不作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各监督形式的作用,形成对权力监督制约的强大合力。要全过程、全方位地对权力运行实施多维监督,不断提高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实效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地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理由和借口逃避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对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3.积极推进党的法治化建设

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只有不断提高党自身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才能充分发挥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以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必须率先垂范,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作为依法治国的领导者、推动者,能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是依法治国总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为此,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循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带头维护宪法与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格依法办事,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加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

1.以树立法制观念为基点,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首先要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但党并不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我们党同其他政党、团体、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就要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领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正如《决定》所提出的,要“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中央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也是要树立法律和制度的权威。

2.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卜。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依法实行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支持和保证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要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要实行“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责任认定规则,建立相应的论证责任制、评估责任制、领导责任制。要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力的制约和控制,明确决策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权力和责任,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应相对分离,各司其职。

3.以加强党风建设为要点,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这就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尽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心民心,决定政党、政权的兴衰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

(作者:马平 单位:淮安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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